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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滩派出所妥善处置一起劳资纠纷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4日10时4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紫阳县公安局高滩派出所立足岗位职能,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用心用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前,高滩派出所迅速行动,妥善处置一起劳资纠纷,维护了民工合法权益。

5月31日晚20时许,高滩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我是宝鸡市昌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公司现为襄渝铁路高滩段维护施工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近期工程施工接近尾声,因工人工资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而矛盾突出,明显的表现为近期工人都在尾随我,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我现居住在高滩镇龙湾村火车站附近,请求公安部门给予帮助。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询问了解到:曾某等29名云南籍民工于今年3月份受雇于宝鸡市昌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来到襄渝铁路高滩段进行线路养护施工,目前工程临近结束,且曾某等工人已几天未得到施工安排,随身携带的生活费也马上花完,曾某等人找到公司该人力资源项目的负责人王某催讨要工资及生活费,王某告知曾某等人工资待工程完全结束后统一发放给个人银行卡中,生活费需请示公司后再做安排。曾某等人认为王某是故意拖欠工资及生活费,遂与之发生纠纷。民警现场协调,王某承诺待6月1日请示公司领导得到答复后,再由曾某等人派出代表与王某就工资及生活费进行核算发放,双方均表示同意。

6月1日12时左右,曾某等民工未见王某给出工资及生活费核算发放的答复,于是又来到高滩镇龙湾村火车站附近王某住处向王某索讨,其中部分民工情绪激动,且部分民工有持械围攻王某住处的现象,冲突隐患明显。高滩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民警、联防队员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曾某代表民工和王某就劳资事宜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协议书。同时,民警对带头滋事的部分民工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