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部省市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紫阳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针对夏季来临,加强“禁捕”宣传教育,强化线索收集和县境内河道流域巡查,连续查处3起非法捕捞案件,放养鱼101条。
5月30日,紫阳高桥派出所组织民警在辖区河道开展“禁捕”巡逻时,发现辖区村民王某使用铁锤砸鱼,民警对其行为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普及长江“十年禁渔”法规政策。
6月2日16时许,紫阳县公安局蒿坪派出所民警得到群众反馈有人在蒿坪河用粘网捕鱼的信息后,立即赶往现场,将正在捕鱼男子查获,现场收缴捕获鱼56条,拆除收缴粘网一套。经调查,捕鱼男子叫周某安,系汉阴县人, 在蒿坪镇一建筑工地务工,6月2日因工地停工,周某安便带着粘网到蒿坪河捕鱼食用,周某安对自己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当场将56条捕获鱼放养河道。因周某安行为尚不构成非法捕捞犯罪,蒿坪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
6月2日14时许,紫阳县公安局汉王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汉江码头非法捕鱼。汉王派出所立即联系镇农综部门联勤执法,将非法捕鱼者李某查获,现场查获渔具粘网一副、捕获鱼45条。经询问,李某对自己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现场将45条鱼放养汉江。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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