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社会健康发展,为有力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鼓励广大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线索,我局决定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线索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本地诈骗犯罪窝点,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1000元至3000元;
二、举报赴境外从事诈骗犯罪人员,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至1000元;
三、举报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和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人员,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至1000元;
四、举报为诈骗团伙提供转取款、洗钱服务的违法犯罪人员,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至1000元;
五、举报组织、运送、介绍他人出境参与诈骗犯罪,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至1000元。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1.电话举报:110、2526685;2.来信举报:岚皋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专业队;3.邮箱举报:chong.manyi@163.com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岚皋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