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及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求,为更好保护我县文化遗产,严厉打击涉文物犯罪,从即日起,特向广大群众有奖征集涉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1.故意损毁文物、故意毁坏文化遗址、过失损毁文物;2.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3.盗窃、倒卖文物;4.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5.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
二、奖励条件广大人民群众要坚决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文物违法犯罪分子,支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对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对直接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并追回等级文物将视情给予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征集方式1.举报电话:0915-25269652.信件举报:岚皋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3.邮件举报:lgga_lgxz@yeah.net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岚皋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