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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团副县长宣讲“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10时2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自觉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按照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长”宣讲“三个规定”活动的安排部署,6月11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团深入到包联的构元镇开展“三个规定”宣讲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李宏团副县长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宣讲和解读,给与会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讲课、“三个规定”警示课。

李宏团副县长要求,要加强学习中央“三个规定”及相关工作意见精神,领会核心要义,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规定理解到位,使“三个规定”深入人心、成为共识;要严格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政法干警自觉遵守,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社会公众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要健全监督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方位构建促进、监督“三个规定”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通过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增强了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在全社会形成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舆论氛围,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