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安康市公安局紧扣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严密组织、强力推动,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治成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1.深入进行思想发动。认真落实“五必谈”“六重点”要求,全覆盖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全警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引导干警主动深入自查自纠。市直公安机关554人全部参加谈心谈话,覆盖率达100%。
2.组织开展个人自查。组织全体干警填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2轮次,市直公安机关核查认定违规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
3.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5月20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六个方面”查摆出班子24个问题、累计查摆各班子成员5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开门纳谏搞整顿。4月9日,市公安局召开第二次座谈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及服务对象共38人参加,征求意见建议18条,已全部整改。
二、组织查处情况
1.深入开展案件线索核查。全市公安机关接收中央督导组、省教育整顿办、省第九指导组等交办的各类线索521条,已全部查结,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8人。市直公安机关共接收线索45条,已全部查结,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人。
2.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全市公安机关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959件,发现问题68个,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人。市直公安机关倒查89件,未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全市公安机关评查发现五类重点案件493件,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8人。市直公安机关评查发现五类重点案件7件,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人。
4.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全市公安机关清查案件94件,发现问题瑕疵案件10件,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人。市直公安机关清查案件16件,发现问题瑕疵案件1件,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5.积极配合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发现问题案件(线索)52件,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人。市直公安机关发现问题案件(线索)11件,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人。
6.深入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全市公安机关排查发现问题383个,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9人。市直公安机关排查发现问题32个,已全部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人。
7.积极配合开展队伍建设巡查。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队伍建设巡查组反馈问题94个,其中市直公安机关6方面18个,已全部整改。
三、专项整治情况
面向社会公布“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及监督电话,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认定“六大顽瘴痼疾”问题486个,其中市直机关3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警331人,其中市直机关处理34人。结合问题整治建立长效机制58个,其中市直机关10个。
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紧盯群众关切,围绕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管理、行业管理、报警求助等方面,共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措施180条,其中市直公安机关46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累计为群众办实事4635件,其中市直公安机关377件,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