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公安局为十余名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98000元,有力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1年3月,石泉县公安局接县人社局移送孙某军(男,江苏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线索,经审查后,于同月立案侦查。经查,孙某军于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在石泉县城关镇某酒店包揽装修工程,期间共计拖欠十余名民工工资共计98000元,工程结束后,该孙即前往外地务工,故意躲避工人讨薪。立案后,该局民警多次与孙某军联系,但孙某军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民警调查。
为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权威,维护社会稳定,2021年6月,该局民警远赴哈尔滨市想方设法找到孙某军,依法将其传唤至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审讯过程中,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及时支付拖欠工资,主动争取减轻法律后果,在民警的努力下,孙某军将拖欠的98000元工资全额支付到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