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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召开公检法司“四长”集中宣讲“三个规定”大会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3日15时2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6月11日,石泉县召开公检法司“四长”集中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乐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乐荣强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高压线”。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积极开展“三个规定”宣传,认真领会和把握政策界限,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党政机关带头践行的良好环境。二要以上率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自觉带头遵守“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公正行使职权。三要严格落实制度执行。全县政法干警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记录报告制度,既要做到自身不过问、不干预、不插手司法,同时对干预司法行为要敢于“说不”,严禁拿执法司法权送人情、做交易,坚决防止干预司法现象的发生。四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努力形成各方共同监督参与的良好局面。五要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蔡方毅宣讲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有关内容,县检察院检察长程文亮宣讲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有关内容,县法院院长单福东宣讲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有关内容,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波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宣讲结束后,还举行了全县党政机关“承诺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集体签名仪式。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级政法各部门领导及各镇相关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