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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的监督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11时3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防止公安民警本人或者授意他人、近亲属等关系人违规过问、打探案情或者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以及请托说情、通风报信等问题,现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党员、民警、辅警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请您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一、电话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915-3181124。

二、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中段(安康学院对面),安康市公安局机关纪委收。邮编:725000。

三、受理时间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信件举报不限时间。

特此公告


安康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