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旬阳籍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劝返投案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旬阳籍在缅北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出境目前仍滞留在缅北地区人员(以下统称“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实行集中劝返,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要充分认清缅北地区疫情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滞留人员极易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帮凶”,更有可能成为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不法侵害的直接受害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二、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刑侦大队或者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投案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拒不报备投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家属要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于6月30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刑警大队或者户籍地派出所报备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四、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的,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五、经劝返拒不报备投案的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或者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家属不配合劝返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惩戒。1.一律对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投案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2.一律取消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3.一律将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等;4.一律注销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的出入境证件;5.一律对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纳入惩戒人员名单,5年内禁止办理通信及银行业务;6.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子女在县内户籍地外择校上学,无父母双方陪同并签字的,一律不得入学;7.一律对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政治审查原则上视为不合格,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调查时,依法依规严格审核。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或为其通风报信、包庇,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提供在缅北旬阳籍人员线索。凡举报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或者成功劝返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滞留缅北旬阳籍人员,公安机关给予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举报电话:0915-110或0915—7222618。
旬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