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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6日09时24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岚皋公安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将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用行动书写警民鱼水情。

6月17日早上,南宫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李某求助称:自己装在裤子口袋的700元现金在超市付款途中不慎丢失,请民警协助查找。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李某是在付款时不慎将放在裤子口袋内的700元现金丢失,后被一名女子捡走。民警通过监控追踪、辨认等手段,确定该女子为孟石岭镇一村民,随即赶到其家中,通过民警耐心的说服教育和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该女子主动将捡到的700元现金退还。接到失而复得的现金,李某连连道谢:“太感谢民警同志了,自己都想着丢失的现金不好找,没想到短短的几个小时民警就为自己找回来了,真是人民公安为人民。”

6月24日晚,蔺河镇辖区居民周某来到蔺河派出所,将自己刚刚在路上捡到一部手机交给民警,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失主。民警对热心群众周某这种拾金不昧的品质表示称赞和肯定,并通过调取监控等方式开展查找工作,随后民警与失主李某取得联系,并在第二天一早将手机发还给李某。拿到手机后,李某向民警连连表示感谢,称自己手机用了好几年了,存有大量的信息,假如丢失找不到了很麻烦。民警也再次嘱咐李某加强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6月24日,巡警大队接到一位老人焦急的求助,其在骑车时不慎将背包遗失。值班民警一边安慰老人,一边根据老人提供的线索开展走访调查,并对老人骑行路线沿途视频监控进行查看,发现是一名女子将该老人遗失的背包拾到。民警通过多方打听,与拾到物品的女子取得联系,并协调老人顺利取回。老人激动的向民警表示感谢,并在朋友圈再次表达了称赞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