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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公安分局远赴浙江抓获一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16时3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期以来,汉滨公安分局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近日,分局组织办案民警远赴浙江省抓获一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021年2月份,市民魏某某到汉滨分局报警,称其于2020年10月期间,经网友介绍下载注册一款兼职刷单App,并领取“任务”开始刷单。但是没过多久魏某某发现除了刚开始的几个任务能返现之外,后来的任务很难完成而且还无法提现。随着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想要拿回本金的魏某某仍然抱着侥幸的心理进行刷单,此时该网络平台“客服人员”却以批次任务未完成、系统升级无法支付等理由进行搪塞。眼看已投入的30余万元资金再也拿不回来了,发现上当受骗的魏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汉滨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查。办案民警通过对案件线索研判分析,同时远赴重庆、湖南、浙江等地,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查明该案部分资金最终流向卢某账户。202168日,民警在浙江省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卢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汉滨公安提醒:

20181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刷单进行了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所有的“网上兼职刷单”其本质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等刷单成功后,再以系统、网络问题等种种借口,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

刷单本身就是犯法,网络招聘兼职刷单更是“骗中骗”,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人民群众应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不听、不信、不传网络兼职刷单消息,远离刷单骗局,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