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程序,岚皋县公安局现对岚皋县公安局反诈体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岚皋县公安局反诈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HZZB-203
三、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建设反诈中心一个,用于防电信诈骗宣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由资金。预算金额:485349.45元。
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7月14日至07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2、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以及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 2021年07月 21日10时 00 分止;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岚皋县公安局会议室;
3、谈判时间:2021 年 07 月 21 日 10时 00 分
4、谈判地点:岚皋县公安局会议室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岚皋县公安局
地 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
联系人:付警官
电 话:0915-25286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侠
电 话:0915-316011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方式:0915-3160118
岚皋县公安局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