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旬阳市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开展反恐怖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10时50分   来源:公安部   作者:   【 字体: 】   

公安部7月14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反恐怖工作有关情况。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刘云峰、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蒋力蕴、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吴鑫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主持。

发布会介绍,恐怖主义是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做好反恐怖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怖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大决策,为深化我国反恐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加强反恐力量建设。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筑起铜墙铁壁,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反恐是各国共同义务,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加强协调,建立全球反恐统一战线,为各国人民撑起安全伞。”

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公安部作为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外交、国家安全、网信、金融、应急管理等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系统谋划部署,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国际合作,全力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纵深推进反恐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公安机关按照部党委的部署要求,牢牢绷紧反恐怖斗争这根弦,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扎实抓好反恐怖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力提升了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拓展了我国反恐怖斗争的良好态势。当前,我国反恐怖形势总体平稳,连续四年多未发生暴恐案事件,呈现出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刘云峰在发布会上通报,反恐怖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国际社会的合作支持下,我国反恐怖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各项反恐措施有效落实。当前我国的反恐怖形势平稳,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国内四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同时,我们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当前,全球恐怖袭击事件频发,对暴恐极端人员的刺激示范效应强烈,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仍面临着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个别人员在境外恐怖势力的拉拢煽动下,实施破坏活动的风险不能完全排除。特别是“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在境外利用互联网发布暴恐音视频,宣扬恐怖主义思想,传授武器使用和制爆技术,不断派遣受训人员潜入我境内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受部分国家和地区安全形势影响,我海外机构、人员面临的恐怖威胁有所增大。

面对现实的恐怖主义威胁,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反恐怖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加强反恐怖工作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各类涉恐风险。2001年10月,我国成立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在这一领导机制下,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网信、金融、应急管理等部门,合力开展反恐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恐怖活动调查处置、涉恐风险防范应对、去极端化、反恐怖国际合作等工作。各地也都成立了本地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刘云峰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反恐怖工作情况:

第一,坚持法治思维、精准施策,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我国积极加强反恐法治工作,坚持预防打击恐怖活动和保障人权并重。一方面,不断完善反恐怖法律体系,为反恐怖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供支撑。先后修订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多部法律。201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对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保障措施等作了系统规定。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相关案件的定罪标准、办案程序、证据使用和工作机制等进一步予以明确规范。各地也结合地方反恐怖工作实际,依法制定了有关反恐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打击恐怖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另一方面,我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相挂钩。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治恐怖活动人员,又区别不同情况,教育挽救有轻微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影响。

第二,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最大限度防范和遏制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反恐怖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严格做好安全防范,使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无隙可乘。在有效防范基础上,依法采取主动、精准的措施,凡“恐”必打、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恐怖活动的严厉打击震慑态势。为此,国家反恐办会同各地各部门:一是全面落实反恐防范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党政机关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条块相辅、属地为主”原则,统筹开展反恐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反恐防范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明确反恐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常态化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和管控风险。二是建立以公安机关、武警专业力量为主体、行业专业力量为补充的反恐应急力量体系,持续加强指挥、机动、处置、保障等能力建设,优化应急联动机制。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已建立起包括公安特警、消防、卫生医疗以及武警等在内的救援处置力量体系。三是不断完善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预案体系。国家反恐办相继制定修订了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和处置生物化学、核和辐射、劫持人质、利用爆炸、放火、砍杀、冲撞等手段袭击民众恐怖事件等一系列预案,组织了多次全国性的反恐演习。各地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健全本地区本领域的专项反恐预案,并加强演练,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得到了提升。四是严厉打击恐怖活动犯罪。我国于2003年、2008年、2012年分三批认定了4个恐怖活动组织,25名恐怖活动组织头目骨干。自2014年开始,我们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密切协同,打掉了一批暴力恐怖团伙,依法惩处了一批预谋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人员,将绝大多数暴恐活动摧毁在预谋阶段、行动之前,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第三,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扎实打好“反恐怖人民战争”。一方面,有效防范、及时处置、准确打击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必须依靠专门机关依法进行。如情报预警,我们建立了国家反恐怖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高效协同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国的反恐情报信息工作。又如网络反恐,针对恐怖活动组织频繁利用网络发布暴恐音视频、招募人员、筹集资金、煽动策划恐怖活动、发动网络袭击等情况,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治理机制,全面加强了对网上涉恐违法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打击,大力推进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效提升了网络反恐防御能力。再如金融反恐,当前,恐怖融资活动涉及领域广,防控风险面大,且融资手法不断更新。为了切实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持续加强对恐怖融资规律特点的跟踪分析,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涉恐人员利用新型支付方式转移资金现象增多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执法机关和支付机构、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线索的监测分析、移送和侦查打击等工作机制。同时,我国还参加了政府间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积极参与国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合作。另一方面,无论是防范处置,还是打击惩治恐怖活动,都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全民反恐意识和综合安全素质的提高是反恐怖工作取得胜利的关键。近年来,国家反恐办面向社会公众先后制作出版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公民反恐防范手册》及配套动画宣传片等反恐宣传品,以文字和漫画相结合的方式,对“什么是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遇到恐怖袭击怎么办”“紧急情况下如何自救互救”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解释和回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反恐怖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也广泛开展了公众反恐防范宣传教育,建立了宣传教育基地,宣传普及《反恐怖主义法》,出台《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举报办法》,社会各界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反恐怖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第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极端思想产生。恐怖活动成因复杂,根除恐怖主义必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一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二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加强群众法治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公民自觉抵御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帮助受极端思想影响的人员回归社区。四是加强对受极端主义思想影响人员的教育,通过讲座、研讨、谈心等方式,加强互动交流。同时积极为受极端思想影响人员,提供学习语言、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的机会,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现代社会,远离极端主义思想的侵蚀。

第五,坚持深化交流、务实合作,凝聚打击恐怖主义整体合力。我国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开展反恐合作,坚持主张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发挥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系列反恐决议,推动落实《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我国先后批准加入了12个全球性的国际反恐公约,并积极履行联合国宪章和所缔结、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的反恐义务,严惩恐怖主义。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合作机制,为国际反恐事业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近年来,我国积极通过双多边渠道开展反恐合作,已与数十个国家建立了会晤交流机制,在情报交流、线索核查、案件侦办、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

国家反恐办在此重申:我国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打击涉恐违法犯罪,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坚决反对在反恐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反对将反恐“政治化”“工具化”。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扎实抓好反恐怖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拓展我国反恐怖斗争良好态势,持续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坚决把暴恐威胁制止在萌芽状态、未发阶段,坚决铲除恐怖主义滋生蔓延土壤,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刘云峰还就所谓的“维吾尔特别法庭”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介绍,所谓的“维吾尔特别法庭”听证会,完全是一场预设结果的闹剧。外交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就此作了回应。所谓“维吾尔特别法庭”的最大资助者,是鼓吹分裂思想、煽动恐怖活动的“东突”组织“世维会”。“世维会”头目多里坤·艾沙是我国第一批公布认定的恐怖活动人员,也曾是国际刑警组织红通对象。参加所谓“听证”的“证人”中,不仅有被我公安机关通缉的刑事逃犯,还有冒充警察的骗子。他们伪造身份,提供虚假“证言”,在“世维会”的操纵下如同“学舌鹦鹉”“提线木偶”。长期以来,以“世维会”为首的“东突”势力网罗了一小撮反华人员,把他们包装成所谓的“证人”“专家”“受害者”等角色,并利用这些人批量炮制谎言、污蔑攻击、歪曲历史、煽动分裂。这一行径早已被世人识破,毫无价值、不值一驳。所谓“维吾尔特别法庭”不过是一群骗子的舞台、反华者的秀场。

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蒋力蕴在回答记者关于个别西方政客和媒体污蔑中国政府借反恐在新疆实施“种族灭绝”的提问时指出,恐怖主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基本人权,打击恐怖主义、使民众免受恐怖活动的侵害,是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我国始终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坚持依法打击恐怖主义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倡导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通过教育、促进就业等方式推进去极端化,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有力维护了全国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支持。一些西方政客和媒体公然污蔑我国的反恐举措,诬称新疆存在所谓“种族灭绝”,这完全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谎言,我们对此坚决反对。德国学者米夏埃尔·吕德斯就曾在其著作《伪圣美国》中揭批了美国政府控制舆论,绑架国际社会,实现自身政治主张和利益的行径。美等西方国家在新疆问题上对我国的污蔑,是其在反恐等问题上“双重标准”的具体表现,暴露了其妄图干扰我国反恐怖工作、破坏新疆安全稳定、挑拨民族关系、遏制我国发展的险恶用心。而事实是,“9·11”以来美国以反恐为名在世界范围内侵犯人权,造成几十万无辜平民伤亡,数千万穆斯林家破人亡。同时,美国国内种族主义泛滥,少数族裔遭受歧视性执法、暴力执法情况突出。他们根本没有资格指责我国的反恐怖工作。我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打击恐怖主义,坚定不移地推进去极端化,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决挫败“以恐遏华”“以疆制华”图谋。

蒋力蕴还回答了记者关于“近期美国以中国开展反恐工作侵犯少数民族人权为借口,制裁我国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机构,对此国家反恐办如何看待?”的提问。他表示,一些发达国家习惯以己度人,认为自己曾经或正在犯的错误,别的国家也一定存在。这种思维是极其有害的。正如前面向大家介绍的,我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侵犯人权”。事实上,我国的反恐怖工作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态势,确保了我国内连续多年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我国良好的社会治安现状和人民生活安宁祥和的局面,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美国罔顾事实,对我反恐政策肆意曲解,对我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机构横加制裁,严重违反国际准则、法律程序、道德良知,严重干涉我国内政,国家反恐办对此予以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

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长吴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详细介绍了我国近年来打击恐怖活动犯罪取得的成效。他强调,众所周知,暴恐分子曾在我国新疆等地制造了数千起暴恐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为严厉惩治恐怖活动,打好反恐主动仗,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主动出击、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依法严惩,取得了显著成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打掉暴恐团伙1900多个,抓获涉案人员14000多名,缴获爆炸装置2000多枚,把绝大多数恐怖活动摧毁在预谋阶段、行动之前,有效打击了恐怖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截至目前,全国已连续4年多未发生暴恐案事件。我们将始终保持对暴恐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反恐怖工作的主动局面,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吴鑫还就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曾于2020年10月20日宣布撤销此前将“东伊运”认定为恐怖活动组织的决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东伊运”是联合国安理会列名的恐怖活动组织,全称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又称“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也称“突厥斯坦伊斯兰党”,是“东突”恐怖势力中最具危害性的恐怖活动组织之一。2002年,联合国安理会1267委员会对其列名制裁。2003年,我国认定并公布其为恐怖活动组织。该组织自成立以来,在新疆地区指挥实施了乌鲁木齐火车站“4·30”暴力恐怖袭击案、喀什“7·30”“7·31”暴力恐怖袭击案、和田墨玉“12·14”暴力恐怖杀人案等数百起暴恐案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关情况,中国国际电视台在2019年播出的涉疆反恐纪录片中作过报道。随着我国反恐力度加大,“东伊运”组织遭到重创,活动重心转向了境外,与国际恐怖势力相互勾结,在国外建立训练营地,大肆招募、培训恐怖分子,策划实施针对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恐怖袭击。同时,频繁发布暴恐音视频,鼓动境内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此外该组织还持续向境内派遣人员,企图实施破坏。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每年都会破获此类案件。因此,“东伊运”是一个具有跨国恐怖活动能力的国际恐怖活动组织,严重威胁我国和相关国家、地区的安全稳定。对于美有关政客撤销“东伊运”恐怖组织认定问题,联合国安理会2002年列名制裁“东伊运”时,美国是列名共提国。在“东伊运”恐怖活动依然十分猖獗的情况下,美有关政客撤销“东伊运”恐怖组织认定,是美将反恐“政治化”“工具化”的又一表现,实质是为虎作伥,妄图以疆制华、以恐遏华。我们坚决反对在反恐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反对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纵容、支持恐怖活动。我们将与国际社会一道,一如既往坚决打击“东伊运”等恐怖势力,全力维护国家和国际地区的和平安宁。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表示,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焕发出来的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热情转化为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稳定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各级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居安思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坚决打赢反恐怖斗争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