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朋友们大家好:
“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万人心。”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因瞬间的交通违法而招致大祸,有多少人因轻率而留下了终身悔恨,又有多少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而留下一生痛苦。
车祸猛于虎,对此我们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唯一办法就是减少道路交通违法。所以营造良好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是需要村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规范参与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的配合,需要乡党们的规范参与。
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各地政府决定自即日集中开展“强基础、严执法、防事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违法人员、及违法车辆一经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并报当地村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请广大大群众和机动车主、驾驶员认真学习领会、相互监督。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做到不做违法事、不坐隐患车、管好身边人。
二、车辆上路必须挂牌且取得车辆年检合格证和车辆保险,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不得无牌无证行驶。不得从事非法营运,不得非法改装车辆,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后,应当及时报废、注销。
三、轻便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严禁违法载人。
四、践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驾驶和乘坐机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客货混装、强超强会等行为。严禁在坡道、弯道上违法停车,严禁在场镇街道上随意占道停车。
六、超速行驶是安全行车的大忌。在驾车时必须降低车速,特别是在农村道路上,坡陡弯急、路窄岔口多,车速过快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七、严禁使用非载客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学生上放学、假期回家返校,不乘坐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不乘坐超载、超限、超员车辆,不乘坐报废车辆。
八、不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挖沟引水、违法搭建。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衷心希望广大群众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生命。请您文明驾驶,远离陋习,多一份文明,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多一份尊重。你的平安是家人的期盼,行车出门,别忘了家里的牵挂,记得只有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