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结束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执法司法责任的全局性、根本性、规律性问题,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郭声琨同志在推进会上的讲话站位高、举措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提振了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的信心决心;与会同志学习认真、思考深入、研讨热烈,形成了“四大共识”,必将加快推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坚持“有令必有行”,拿出齐抓共建的自觉。认清现实紧迫性,只有完善明责、履责、督责、追责的制度机制,才能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和责任约束下行使;提升系统集成性,把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与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建设统一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整体效应;增强全域贯通性,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实现责任无盲区、监管无死角;把握权力特殊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有权必有责”,扛起重于泰山的责任。扛起政治责任,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扛起法律责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扛起社会责任,以执法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扛起监督责任,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的制约监督体系。
坚持“有责必担当”,展现保驾护航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要有新作为,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常态化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执法司法为民要有新作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执法司法产品;服务保障发展要有新作为,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队伍教育整顿要有新作为,认真总结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验,扎实谋划开展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更好完成职责使命。
坚持“失责必追究”,完善问责追责的标尺。精准界定追责范围,对违法办案的要问责追责,对疏于监管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精细完善追责程序,确保追责和惩戒的权威性、公信力;精准把握追责政策,确保政法干警敢负责、能尽责、真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