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 微信公众号

山东男子将车卖给石泉人后,不远千里将车偷走再卖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时3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因经济拮据,山东籍男子郭某将自己的爱车抵押网上出售,而后利用定位系统锁定车辆位置,不远千里来到石泉县两河镇,盗车得手后又将车抵押卖掉,最终,郭某因涉嫌盗窃被石泉警方刑事拘留。

“我的车晚上被人偷了......”2021年7月1日,石泉县两河镇发生一起盗窃案,受害人在网上购买的一辆二手汽车被盗。

案发后,石泉公安局办案民警迅速开展初查,因受害人系在网上购买抵押车辆,涉及法律问题民刑交织,案情复杂,遂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深入研判,办案民警发现盗窃犯罪嫌疑人竟系被盗车辆原持有人郭某。

7月中旬,专案组民警辗转山东省多地市开展工作,克服天气炎热、被盗车辆被层层转卖调查取证难度大等诸多困难,经连续一周工作,形成证据链闭环后,当机立断,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经审讯,在大量证据面前,郭某如实供述其因经济拮据将其名下车辆进行多次抵押借款,后因无法偿还借款,通过车辆定位将已出售给石泉县两河镇居民的汽车盗走再次进行出售获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市民在进行二手车辆交易时,购买前一定要通过交警车管所或者4S店等多种正规途径核查车辆合法性,在车辆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办理过户手续,以免被犯罪分子发现漏洞,有机可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