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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办”措施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17时1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平利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办”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经济水平和政务服务质量。

01. 足不出户“指尖办”

积极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开通“一网办”、“一网通”自助服务模式,让群众可通过关注公安机关公众号进入“网上办事”,足不出户办理户政、出入境、治安、交警等多项公安相关业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02. 特定群体“特殊办”

对于60岁以上老年人、病患、残疾、鳏寡孤独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措施;对于在外地工作或出差,本人确实不方便或者不能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身份证业务除外)等困难群众,可委托亲属或村委会(社区)代办服务。

03. 服务群众“错时办”

针对上班族、学生群体在正常工作时间段不方便办理相关业务的实际困难,户政、出入境等窗口要在“预约服务”的基础上,在节假日、下班期间,为群众提供错时办、延时办服务。

04. 便民提醒“告知办”

推行便民提醒“一次性告知单”制度,各公安政务窗口对前来咨询户籍业务的群众,由接待民警出具便民提醒“一次性告知单”,便于群众了解掌握办事所需的资料、证件名称和内容,知道应该找谁办、怎样办,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趟”的承诺。

05. 户籍管理“容缺办”

户政业务实行容缺受理服务,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程序,但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可以先予受理,正常进入审查审批程序。辅助证明材料可以由群众通过事后送达、邮寄或其他网络传送等方式补齐补正。

06. 群众求助“积极办”

针对群众求助的事项,各所队要积极主动作为,畅通求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急难求盼问题,以及群众急需办理的事项。如乡镇春季“劳务输出”期间群众紧急办理证件,中高考生紧急办理身份证件,辖区派出所结合各自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和“绿色办证时段”,保证群众紧急事项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07. 窗口服务“温馨办”

为切实解决公安窗口服务“冷、硬、横、推”等顽疾问题,窗口民警在接待群众时,要严格落实“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工作牌,解决群众不熟悉公安业务在窗口之间来回跑等困难问题,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真切感受到公安机关态度大转变、服务更到位、办事更快捷。

08. 守护安全“贴心办”

设置特警“护学岗”、“护医岗”、“高峰岗”,加强街面治安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开展“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09. 简单案件“快速办”

针对简单的行政案件,要按照“快办快结”的原则,快速办理案件,快速向受害群众反馈案件办理情况,让受害群众得到满意答复。

10. 案件进展“告知办”

针对案件办理进度慢或不透明引发群众投诉较多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案件管辖范围、受理程序、办案流程,通过“阳光警务”网络平台、电话告知、书面送达等多样方式,细化相应的案件进度告知机制,及时告知受害人案件进展情况,给受害人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