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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诈骗!石泉一女子差点就信了……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3日16时1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有犯法,请你们一定要核实清楚啊!”8月31日中午,一名女子急匆匆地来到石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见到民警后便急忙出口解释。

值班民警见状,立即询问情况。据了解,该女子名叫陈某,家住石泉县城关镇竹儿湾小区,当天中午陈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民警,说陈某涉嫌参与非法洗钱违法活动,责令陈某将银行账户上的钱转账到指定的“安全账户”并接受调查。为让陈某确信其言,该“民警”将陈某的身份证信息和家庭住址如数报出,陈某被吓得六神无主,遂按照其要求将银行卡号和密码提供给了该“民警”,因陈某没有开通手机银行,该“民警”又要求陈某到银行去进行转账汇款,陈某正准备去银行汇款时,突然想起派出所民警之前向其宣传的电信诈骗防范知识,决定先到派出所核实情况。

根据陈某描述,民警立即判断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遂向陈某讲述了电信诈骗的作案特点和惯用手法等。恰在此时,骗子又给陈某打来电话,民警接过电话后当面揭穿骗局。至此,陈某一颗悬着的心才彻底放下,终于完全意识到了自己差点被诈骗。

因陈某向骗子提供了银行卡信息,为了保险起见,民警带领陈某前往银行将卡内的钱转入到本人其他的银行账户,并指导陈某在手机上安装了“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成功避免了一起电信诈骗案的发生。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一般骗子先通过手机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并虚构受害人涉案情况,受害人被恐吓后,将受害人电话转接给另一位假扮“警官”“检察官”的电话要求受害人进行报警,该“警官”“检察官”再次告知受害人涉嫌某类案件(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随后添加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向受害人展示印有受害人照片的“通缉令”等所谓的法律文书,使受害人进一步相信自己涉案并感到恐惧,此时,骗子要求受害人自证清白或洗清嫌疑,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指定账户,或者骗子向受害人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直接进行转账操作。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大家:以公检法的名义要求汇款或者让你转账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公检法机关没有“安全账户”,也不会通过电话侦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