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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实效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09时3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公安部9月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一级巡视员田卫军、副局长张晓鹏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主持。

发布会介绍,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擘画长江经济带战略,把生态修复列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首要课题,强调要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划定了底线和红线。公安部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安排,专门成立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任组长的“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认真谋划、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特别是去年组织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长江禁渔”行动,有效遏制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有力保护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今年1月,公安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部署沿江10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长江防洪安全、航道安全、生态安全,全力为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经过8个多月的持续深入打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集中侦破了一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案件,摧毁了一批非法盗采、运输、贩卖江砂的犯罪网络和窝点,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和团伙,有效斩断了非法盗采、运输、贩卖江砂的地下产业链,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得到初步遏制。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在发布会上通报,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非法采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安排,今年1月,公安部部署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长江流域10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涉砂犯罪行为。8个多月来,沿江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强力破案攻坚、持续纵深推进,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顶风作案的犯罪团伙,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强力震慑了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犯罪,有力维护了长江生态安全、航道安全、防洪安全,切实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坚强保障。

李京生介绍,近年来,随着沿江各地和有关部门普遍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整治力度,长江流域规模化的非法采砂活动明显减少,但供不应求的天然河砂价格持续上涨,一些不法人员受暴利驱使,在严打高压之下仍铤而走险、顶风作案,且违法犯罪团伙化、组织化、隐蔽化的特征日趋明显。针对这种情况,今年以来,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导下,始终紧盯“人、船、砂、证、案、钱”六个要素和“采、驳、运、销”四个环节,全面强化打、防、管、控、宣等各项工作措施,同时,将认真收集、细致核查群众反映的相关线索,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际举措,对每一起涉砂问题线索做到查清查透、紧盯不放,有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已侦破各类涉砂刑事案件2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4名,打掉犯罪团伙88个,查获非法采、运砂船舶275艘,涉案金额达1.23亿元。

一是坚持情报研判,精准掌握动态。公安部专门设立24小时运转的“长江大保护”举报中心,面向社会广辟线索来源,目前已接到群众涉砂举报100余条。对所有群众举报和问题线索均逐一部署核查,并及时跟踪核查进展。同时,今年以来,公安部先后4次组织对沿江省市1000余处涉砂重点区域场所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60余条涉砂可疑问题线索,均第一时间及时核查。此外,公安部还组织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调研大摸底大评估”活动,有针对性地分析研判长江非法采砂活动规律,并结合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的200多起涉砂案件和所有群众举报、暗访线索的梳理分析,全面掌握了长江非法采砂活动的主要案发水域、作案方式和上下游渠道等动态特征,为下一阶段精准打击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坚持严打高压,督破大要案件。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分三批挂牌督办了39起重大案件,安排专人逐案调度进展情况,督办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一案七查”的工作要求(即:团伙架构必查、作案船舶必查、伪造证件必查、犯罪所得必查、贩销网络必查、隐案积案必查、涉黑恶保护伞必查),确保实现对非法采砂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目前,39起部督案件均已全部告破。同时,充分利用公安部“长江大保护”举报中心这一有利平台,对接报的涉嫌“保护伞”涉砂线索,一律采取异地用警的措施,深挖彻查、严打幕后。目前,已指导沿江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安徽铜陵“12.9”等7起涉砂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件,向有关地方纪委监委移交线索14条。今年7月9日,我部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缜密侦查的基础上,直接现场指挥,组织江苏、安徽和长航公安机关对“3.07”非法采砂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取得了重要战果。

三是坚持协作联动,推动源头治理。充分依托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已先后4次就涉砂问题源头管控、加强涉砂“三无”船舶整治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并积极推动与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与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对长江河道采砂船舶和采砂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同时,会同水利部、交通运输部于今年6月就综合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落实。此外,我部还针对当前非法采砂的形势特点,从船舶监管、秩序维护、责任追究等方面,就《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提出了10余条具体修改建议,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

四是坚持宣传助力,营造良好氛围。公安机关坚持“警力有限、民力无限”的工作思路,专门印制举报宣传海报,组织沿江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机关、长航公安局各分局在沿江涉砂重点水域、建材交易市场、涉砂重点行业等进行广泛张贴,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举报涉砂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对建材交易市场、船舶制造企业、港口码头等开展重点走访,加强宣传教育,并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涉及买卖、运输砂石等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努力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下一步,公安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以打开路、惩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以深化推进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到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坚决遏制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多发频发的态势。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一级巡视员田卫军在回答记者关于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犯罪新动向新特点的问题时表示,当前,在公安机关严打高压之下,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多发态势整体得到初步遏制,但受江砂供需矛盾、江砂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仍有不法分子受暴利驱使顶风作案,从近期侦办案件情况看当前长江非法采砂活动呈现出新的动向和特点。

一是从作案方式来看,盗采工具更加隐蔽。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通过加装“隐形砂泵”、设置船底暗舱等方式对货船进行升级改造后,更加隐蔽地实施盗采活动。在各地公安机关查获的涉案船舶中,手续齐全的普通货船进行非法采运砂占比超过80%。这些经过改装的吸砂船,在外观上与普通货船无异,进一步增加了执法人员发现和查处的难度。

二是从作案手段来看,犯罪行径更加恶劣。一些不法分子在盗采过程中,会专门安排团伙成员在执法部门趸船附近蹲点盯梢,一旦执法人员有所动作,则立即通知采砂船停止作业,甚至有的不法分子在执法船舶上偷装GPS进行监视跟踪。此外,还有不法分子通过中间人船只上的高频公共电台、对讲机等,在过往运输船舶间随机发布盗采信息和“黑卡”电话号码,采用单线联络、现金交易、“暗语”沟通等方式相互勾联,使得公安机关抓捕和固定证据变得更加困难。

三是从作案成员来看,团伙组织化程度更加严密。非法采砂团伙以追逐非法暴利为共同目标,成员相对固定,他们在改建船舶、非法盗采、居中联络等环节分工明确,组织化程度日趋明显,少数非法采砂犯罪团伙甚至出现了“黑恶化”苗头。如今年2月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破获的一起非法采砂案件中,该案主犯张某不仅拉拢有前科劣迹人员参股入伙,还对团伙进行“公司化”管理,按“岗位”贡献进行分赃,该团伙还通过拉拢腐蚀执法人员、打击报复举报群众、垄断霸占建材市场,逐步在当地形成了为恶一方的“砂霸”。

四是从作案地点来看,多集中在省市际交界水域。不法分子多流窜于省市际交界水域作案,并将涉砂船只藏于河汊洲滩、支流河口等人迹罕至的水域,昼伏夜出、伺机作案,在长江上演了一幕幕“猫鼠游戏”。

田卫军强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公安机关正告那些参与过非法改装船舶、盗采、过驳、运输、销售、使用江砂的不法分子和漏网之鱼,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倡议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积极拨打公安部“长江大保护”举报中心24小时热线010-66262044进行举报,提供非法改装船舶、盗采、过驳、运输、销售、使用江砂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每一条举报线索,公安机关都将认真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为保卫绿水青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田卫军在回答记者关于“3.07”非法采砂案的问题时介绍,今年3月7日,公安部“长江大保护”举报中心接报一条涉及长江安徽段非法采砂线索,在对该线索深入研判分析后,为依法严惩顶风作案的不法分子,坚决做到除恶务尽,公安部决定采取异地用警措施,部署地域相邻的江苏公安机关立案初查,并派出专门力量在安徽一线督导、跟踪盯办,指导江苏、安徽两地公安机关联合作战,对非法采砂犯罪涉及的改装、盗采、过驳、运输、销售等环节全力开展彻查。

在历时4个多月的艰苦循线深挖期间,江苏、安徽两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多种手段,紧盯“人、船、砂、证、案、钱”六大核心要素,从海量涉案信息中逐步明晰人员角色、厘清团伙架构、摸清作案规律、掌握通联方式、还原犯罪脉络。7月9日凌晨,根据掌握到的确切情报,公安部指挥江苏、安徽和长航公安机关出动400余名精干警力,调集15艘执法船艇,在安徽境内4个地市对该案开展第一阶段集中收网,仅现场就成功抓获涉案人员57名,查扣非法采、运砂船舶6艘、“放哨”小快艇2艘,缴获江砂1.3万余吨、现金60余万元,打掉了这个长期盘踞在长江安徽段的盗采江砂犯罪团伙。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山、李某、程某等团伙头目相互勾联,购买或租用采砂船舶,组织丁某、沈某等骨干成员多次在长江安徽段水域进行非法采砂,并通过事先联系的不特定运输船舶,将盗采的江砂运往作案水域下游方向的芜湖等地过驳、销售。同时,为逃避执法部门监管打击,程某等人还派人盯梢执法部门船艇和人员,稍有行动动向,盯梢人员便迅速通知盗采人员撤离采砂现场。

“3.07”非法采砂案的成功收网,实现了对非法采砂犯罪“改、采、驳、运、销”五个环节的全链条打击,有力震慑了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此次行动也是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单次出动警力最多、调集执法船艇最多、现场抓获人员最多的一起案件。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在回答记者关于针对非法采砂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公安机关将如何进一步强化打击的问题时表示,突出全链条打击整治一直是公安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在下步工作中,将在“一案七查”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区域警务合作机制,按照“江上打、水上查、陆上管”的总体思路,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发力,强化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斩断非法改装船舶、盗采、过驳、运输、销售、使用江砂的地下产业链,切实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是突出重点打。聚焦组织化、团伙化、黑恶化非法采砂的重点案件,以及部分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重点区域,采用专案经营、异地审查、并案侦查等手段,深挖隐案积案,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依法严惩每一名参与作案的非法采砂犯罪分子。

二是溯源追踪打。聚焦运砂船舶、过驳浮吊、装卸码头等关键部位,深度挖掘盗采、过驳、运输、销售江砂线索,对收集的案件线索,按照“一线索一专班”要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重点排查江砂无合法来源证明以及伪造、变造江砂合法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滚动式”打击,追溯涉砂犯罪源头。

三是建章立制打。进一步固化提升与水利、海事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勤联动合作机制,完善案件双向移交制度。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立案追诉标准、证据认定、公益诉讼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同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刑事惩戒力度,提高犯罪成本,切实提升法律震慑力。

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在回答记者关于下一步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有何工作举措的问题时介绍,长江非法采砂犯罪在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持续严打高压之下,呈现两个特点:一方面,通过打击震慑和宣传教育,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整体上受到遏制;另一方面,由于长江河砂价格持续走高,违法犯罪成本相对较低,部分地方行业监管还存在漏洞等原因,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在个别重点水域“疯狂”盗采偷采,且作案手段和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面临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此,公安机关将采取五个方面的打击整治措施:

一是强化破案攻坚,提高震慑威力。毫不放松地抓好“打”的这一手,在案件侦办中坚持“四个一律”,即“犯罪案件线索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向长江非法采砂犯罪发起新一轮更加凌厉的攻势。同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异地审查等措施手段,集中优势警力、开展重点攻坚,深挖幕后的“保护伞”“恶势力”,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

二是强化水域防控,提升执法能力。一方面,指导沿江公安机关在重点水域布建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高清红外取证设备、无人机等高精尖装备的投入,着力增强水域防控的“硬实力”;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执法培训和比武演练,规范办案程序,着力提升一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通过狠抓软、硬件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高水域治安防控整体实力。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和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大联合巡查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合力。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以深化推进“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工作新格局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江地融合、上下游协同、左右岸同步的打击管控策略,不断强化交界水域联防联控,坚决打击跨界流窜作案的非法采砂行为。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推动监管发力。从8个多月的工作情况看,仅仅依靠公安机关的打击是远远不够的,一些案件暴露出涉砂监管还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也是部分区域涉砂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对此,我们一直在积极推动相关部门重点加强对非法改造采砂船舶、非法过驳运输装卸江砂、伪造砂石证明文件、使用无合法来源证明江砂等问题的前端治理和末端监管,进一步提升规范涉砂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落实法律责任,有效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助力。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围绕涉砂重点群体,协调相关部门将法律政策、典型案例点对点宣传到人,形成有效宣传、精准震慑。同时,通过研究推广手机APP、落实举报奖励、张贴海报通告等多种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广泛监督、积极举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贾俊强表示,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公安机关将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大打击震慑、巡查防控、联合整治和警示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和源头治理有关工作,坚决遏制长江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同时,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广泛宣传报道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抓长江大保护、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公安机关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

1、上海高某龙跨省团伙非法采砂案

2021年3月,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会同上海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沪浙两地非法采砂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盗采江砂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扣涉案采砂船5艘、运砂船4艘。经查,2021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龙等人多次在长江上海段吴淞、北港等水域,利用“三无”吸砂船非法盗采江砂20余次,并通过多艘运输船将盗采江砂偷运至上海、浙江等地码头进行销赃,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4.2万余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2、江苏南京朱某磊等人使用非法改装船舶采砂案

2021年6月,江苏南京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苏皖省际交界水域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查扣涉案采砂船1艘。经查,2021年4月,犯罪嫌疑人朱某磊在安徽当涂改装1艘自采自运式采砂船,后朱某磊纠集葛某红、邢某虎等人,采用夜间盗采、白天出售的方式,在长江南京、马鞍山段等水域实施非法采砂活动20余次,目前已查明涉案江砂约8.8万吨,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3、江苏苏州孙某兵跨省团伙非法采砂案

2021年1月,江苏苏州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打掉一个苏沪两地非法采砂人员相互勾结共同盗采江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查扣涉案采砂船4艘、运砂船4艘。经查,2019年12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孙某兵为首的非法采砂犯罪团伙,多次在长江入海口、上海长兴岛附近水域,利用带有隐形吸砂泵的非法改装船舶非法采砂,后运至吴江某码头再销往浙江等地,初步查明涉案江砂100余万吨,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4、安徽铜陵张某山等人使用非法改装船舶采砂案

2021年7月,公安部“长江大保护”专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织警力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长江安徽段实施“改、采、驳、运、销”全链条犯罪的盗采江砂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查扣涉案采砂船1艘、运砂船5艘、“放哨”快艇2艘、车辆3台、现金60余万元。经查,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山等人长期在长江安徽池州段、铜陵段水域,利用带有隐形吸砂泵的非法改装船舶非法采砂,将盗采的江砂销往下游芜湖等地,初步查明涉案江砂2.9万余吨,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5、安徽芜湖万某平等人“带泵”非法采砂案

2021年3月,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联合铜陵市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组织完善、分工明确的非法采砂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查扣涉案运砂船3艘。经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犯罪嫌疑人万某平等人组成的“带泵”(组织串联吸砂船与运砂船的中介)团伙与采砂泵主韩某成夫妇事先预谋,多次在长江铜陵段水域非法采砂,并通过运输船将盗采江砂销往长江下游,现已查明涉案江砂3.5万余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6、安徽马鞍山翟某明等人勾结行政管理人员非法采砂案

2021年4月,安徽马鞍山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摧毁1个与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的非法盗采江砂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查扣涉案采砂船3艘、运砂船2艘、快艇1艘,移交纪委监委违纪线索2条。经查,2020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翟某明等人与当涂县某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勾连,并组织外围人员监视执法巡逻艇,多次在长江马鞍山段水域非法采砂,现已查明涉案江砂5万余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7、安徽池州胡某涉恶团伙非法采砂案

2021年4月,安徽池州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安徽池州实施非法采砂、非法拘禁、高利放贷等犯罪活动的涉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查扣涉案采砂船1艘、运砂船1艘、车辆3台、现金50万元。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采取“带泵”方式与采砂泵主事先预谋,多次在长江池州段、铜陵段水域非法采砂,并通过运输船将盗采江砂销往长江下游,初步查明涉案江砂1万余吨,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8、江西九江刘某法等人伪造证明票据非法采砂案

2021年1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在巡逻时发现一艘运砂船提供的江砂证明文件系伪造,经初查发现该船江砂盗采自长江九江段水域。经查,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法通过“黄牛”联系上吸砂人员洪某,洪某联系吸砂船主假借工程名义在长江九江段水域非法采砂,由犯罪嫌疑人方某伪造合法来源证明后,将盗采江砂运至江苏南京等地销赃。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已查明涉案江砂2万余吨,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9、湖北武汉施某虎等人保护区内非法采砂案

2021年6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武汉市鹦鹉洲附近长江水域查获非法运砂船1艘,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扣涉案江砂1500余吨以及伪造的砂石证明。经查,2021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施某虎等人在犯罪嫌疑人文某韵指使下,多次在湖北省嘉鱼县牌洲长江白鳍豚保护区内伙同他人非法采砂,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初步查明涉案江砂3000余吨,涉案金额20余万元。

10、四川广元韩某强等人非法采砂案

2021年3月,四川广元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摸排、情报研判,成功打掉了长期盘踞在嘉陵江干流的韩某强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扣涉案采砂船1艘、吸砂泵1台、潜水服4套、粘金布8张、洗金槽1个。经查,2020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韩某强等人在广元市利州区购买“三无”采砂船1艘,招揽有采砂采金技术的湖南籍张某国、李某喜、蒲某云等人,并雇佣本地村民,长期在嘉陵江河段内非法采砂淘金,现已查明涉案江砂22万余吨,涉案金额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