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生命线,市民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报警求助电话。对于不听劝阻、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及报假警、辱骂接警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9月17日,男子陈某因半年内无故拨打旬阳市公安局及安康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员217次,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陈某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期间,接警员耐心与其沟通,引导尝试了解其报警原因,但陈某拒绝配合并全程言语辱骂。后接警员、值班长及带班局领导先后多次与之沟通,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对其进行严肃警告,要求立即制止无端骚扰行为,但其态度嚣张,不但不配合,依然继续恶意拨打报警电话,曾一日累计拨打110报警电话9次,且全程言语辱骂,严重影响了110正常接警工作。
自2020年9月起,陈某分别用以“135、156、132”等开头的4个电话号码拨打旬阳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169次,拨打安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48次,累计无端辱骂接警员217次,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庭审期间,陈某对其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并辱骂接警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旬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因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此次判决,充分彰显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本性,有力维护了接警员的合法权益,也给予类似“陈某”的跃跃欲试者们严厉警示。
公安机关郑重提示:110报警台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灾害救援等重要职责。广大群众应珍惜这一宝贵资源,正确拨打和使用110,对于谎报警情、恶意骚扰,甚至辱骂接警员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