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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公安破获10余起系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收缴涉案信用卡150余张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11时2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汉滨公安分局按照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贩卖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以打击治理的实效助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

连日来,分局刑侦大队通过对前期侦办“帮信”案件深挖细查,成功破获系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10余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涉案信用卡150余张。  

2021年9月初,刑侦大队反诈专业队会同指挥中心、新城派出所在城区某宾馆清查涉诈窝点时获取到重要线索:租住在该宾馆的男子杨某持有大量银行卡及POS机。办案民警迅速对杨某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并当场在其房间内查获各大银行信用卡150余张,POS机8台。

经现场初查,150余张信用卡除个别系杨某及亲属使用外,其余大部分均非杨某名下所有。办案民警立即将杨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杨某供述在给商户及有信用卡需要倒账的客户安装POS机期间,先后非法持有140名客户的信用卡,并替客户使用信用卡进行结算及套现,涉案10余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汉滨公安提醒: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出售。买卖银行卡违反银行卡和账户业务管理制度,若伴有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行为,根据《刑法》《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还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注意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要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二、长期不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要随意丢弃。三、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四、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