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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警用数字集群通讯设备和城市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16时4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警用数字集群通讯设备和城市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HZZB-381

2、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警用数字集群通讯设备和城市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

3、采购金额:1566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关于警用数字集群通讯设备和城市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1项, 采购金额:156600.00元 项目概况:采购警用数字集群通讯设备和城市执法记录仪设备项目,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资金来源:当年资金指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2021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每日上8:30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00时
    2、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售后不退

3、方式: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采购文件购置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汇入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邮箱的扫描件发送至2163509530@qq.com邮箱进行缴费确认(联系电话0915-3160118)。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名: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 
账号:2707011401201000009821。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2  9:30:00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7号

联系人:梁乐

电话:0915-81961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侠

话:0915-3160118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