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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不文明的随意停车开门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17时1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全责!不文明的随意停车开门

视频显示:一辆白色SUV在行车道随意停车开门后与后方驶来的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常说的“开门杀”不文明行为。10月5日18时许,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110指令,在高新区学苑路,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一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当日18时20分,驾驶人刘某坤驾驶白色SUV在学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饭店门前时突然停车,车内乘客在开启右侧车门时与同向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接触,造成摩托车倒地及驾驶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4款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当事人刘某坤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需要临时停车的,应紧靠道路右侧,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