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追赶超越”工作部署,强化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10月12日,镇坪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了《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专题培训会,法制大队队长邓勇做了题为《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专题讲座,同时就《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进行重点讲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德平、各执法办案部门民警及全体法制民警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中,邓勇从准确理解行政处罚概念和新增处罚种类、准确把握行政处罚适用新规则、充分理解行政处罚无效制度和执法人员的新要求、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证据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履行处罚前告知义务、严格落实办案期限和处罚时效规定、准确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八方面对《行政处罚法》进行系统深入的解读,对新修订《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证据、期间与送达、调查取证、听证程序行政处理决定等章节进行了详细讲解与说明。整个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层次清晰、阐释透彻,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潘德平同志指出,新修定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条款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办案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也对公安机关传统的行政执法办案模式和民警的执法习惯提出了新的挑战。他要求:一是要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一线执法民警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公安的战略高度,提升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执行新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二是要严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和时限开展执法活动,善于用法、精准用法,文明执法,确保让人民群众从公安机关每一个执法环节、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此次“充电”蓄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局民警、辅警的法治思维,提升了办理行政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为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提供有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