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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这种“水”千万不能碰!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16时3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警方通报!这种“水”千万不能碰!

提起毒品

我们都避之唯恐不及

但近年来

各种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

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

如“奶茶、巧克力、糖果、开心水……”

悄悄潜伏我们周围

让人防不胜防

近日,广东高州警方成功破获一起

贩卖新型毒品“开心水”案件

抓获嫌犯5人,查获吸毒人员6人

缴获新型毒品“开心水”1000余毫升



警方表示,“开心水”,就是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的新型毒品。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的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


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近年来,一些贩毒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将新型毒品伪装成饮料在KTV、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贩卖。普通民众对此难以辨别,稍有不慎,就染上毒瘾,社会危害性极大。

新型毒品包装成饮料贩卖

今年8月上旬,高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高州市贩卖新型毒品。获得这一线索后,禁毒大队立即开展调查。


经过调查,一名叫古某的男子进入民警视线。根据掌握的情况,民警发现古某系高州人,今年29岁,2013年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8年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对古某进行了全方位侦查,得知其近期在贩卖包装成“速溶咖啡”和“口服液”(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俗称“开心水”)的新型毒品。

循线追踪揪出贩毒上下家


“开心水”由“γ-羟基丁酸”成分组成,是一种新型液态毒品,呈无色、无味、透明、液态状。为掩人耳目,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查和打击,古某平时将“开心水”装在普通矿泉水瓶或者饮料瓶中保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办案民警日夜严密监视古某行踪。民警发现,古某贩卖“开心水”时,会事先将其分装在10毫升的“口服液”玻璃瓶里,或者通过注射器灌装进“速溶咖啡”袋中,分销下家和吸毒人员则以10毫升为单位购买。


古某与下家及吸毒人员交易时,通常随意驾车到某处路边,然后通知对方进行交易,交易地点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经过一个多月对古某及其团伙成员、吸毒人员的信息研判和落脚点摸排等工作,民警逐步摸清了该团伙成员和吸毒人员的活动轨迹,理清了成员之间的关系网络。同时通过循线深挖,揪出了古某的毒品来源上家林某。

雷霆出击抓获吸贩毒11人


为避免打草惊蛇,最大限度打击涉毒犯罪,确保将该团伙一窝端,办案民警研究制定了缜密的抓捕行动方案,静待时机出现。9月27日,民警获得线索:古某团伙即将与下家进行毒品交易。


高州公安立即成立抓捕行动指挥部,4个抓捕小组分别赶赴古某有可能经过的路口和主要嫌疑人所在处所实施布控。9月27日15时许,古某驾车行驶至高州市府前路路段时,民警果断出击围堵,成功将其抓获。


古某已被顺利抓获的信号发出后,其他抓捕小组按照既定方案,纷纷展开抓捕行动,对团伙的其他涉毒人员进行一一收网,先后抓获贩毒团伙成员林某、黄某忠等6人,以及吸毒人员邓某文、黎某等5人,并在林某车内缴获被包装成“速溶咖啡”的“开心水”6小包,在黄某忠住处缴获用酒瓶储存的“开心水”原液1000毫升及分装工具一批。

“开心水”毒手多指向青少年

据了解,该贩毒团伙中成员多出生于1990年前后,平均年龄较为年轻。而据骨干成员林某供述,他之前在外务工时,通过老乡介绍,认识了一名贩卖“开心水”的朋友。后因无业无收入,见毒品利润丰厚,就走上了贩毒这条不归路。


“开心水”无色无味,可溶于水和饮料,不需要现场热闹的音乐和氛围刺激,因此吸食它方便且非常隐蔽。林某、古某等人贩卖时就会有针对性地向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出售,危害性巨大。


该团伙成员还表示,“开心水”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吸食后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过量时会产生幻觉、幻听,并致人短暂性失忆和昏迷,对人的脏器造成不可逆损伤,所以通常他们只贩卖不吸食。


目前,林某、古某等6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邓某文、黎某等5人因吸食毒品则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当中。


千万警惕!这些都是毒品


此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指出

一些毒贩为吸引消费者、迷惑公众

不断翻新毒品花样、变换包装

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毒品危害极大

每个人都要保持警惕意识

坚决向毒品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