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2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熊海波带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柳建军、王峰及相关队室负责人,先后到老县、长安、城关派出所,督导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及人民派出所人民评工作。
督导过程中,实地查看了派出所基础建设工作进度及“枫桥式派出所”创建进展情况,详细了解各所在加强党建引领、矛盾纠纷化解、电诈防范宣传以及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提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查看了相关工作台账,就派出所在前期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
熊海波同志要求全县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要通过全方位展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满意度。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的重大意义,切实领会“枫桥经验”的内涵,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创建标准,逐条对照,确保在责任上再加压,工作上再加力,做实公安各项基础工作。二要打造工作亮点。进一步吃透文件精神,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县局的成功经验和亮点做法,按照派出所画像评估十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总结出适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法,让“枫桥经验”落地开花,全面推动派出所工作优化提升。三要统筹结合推进。要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秀单位为总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人民派出所人民评”“百万警进千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安平利创建”等主题活动,集中宣传公安机关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便民利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具体举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四要加强队伍管理。要坚持从严治警,规范执法执勤,实行制度管人,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实爱警暖警措施,确保队伍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战斗力;要严格落实城区“1、3、5分钟”快速反应、农村最快达到的处警工作机制,为辖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