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公安:严密疫情防控举措 筑牢执法安全屏障
为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下公安机关执法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场所疫情防控水平,白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服务保障,毫不松懈地抓好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所队办案区各项防疫工作,用更细、更严、更实的工作举措,为疫情常态化下执法办案提供坚实保障。
提升政治站位时刻绷紧“安全弦”
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做好当前执法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及规范管理使用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执法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组建专班,提升防控处突能力。成立执法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岗位分工与工作职责,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细化措施,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任务和疫情防控重点,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区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安全防范无死角、全覆盖。三是压实责任,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要求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人员签订承诺书,做到工作之余不外出,主动报告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内部人员安全。
细化工作措施筑牢疫情“防火墙”
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疫情防控管理,配齐配全必要防疫装备、物资,严格规范办案场所使用流程,筑牢办案场所疫情“防火墙”。一是严格内部管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加强内部排查,落实健康监测,每日对上岗人员测体温、询体征、问轨迹,按需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对办案区工作人员开展防疫培训,督促全体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改变勤务模式,尽可能减少人员进出。二是严格源头管控。依托合成作战机制,对拟进入办案场所的讯问对象活动轨迹进行研判,重点关注疫区往返情况。要求进入办案中心、办案区前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核酸检验和全身消毒,佩戴口罩后进入登记区,再次进行登记核查和体征询问。同时主动对接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对相关人员开展病毒核酸筛查。三是严格防护措施。在保障办案场防护物资充足的基础上,定时对讯问室、询问室、等候室、尿检室等重点区域,以及人员聚集多、流动多的高频部位进行全面消杀,加大对办案场所管理人员的体温检测、手足等部位的消毒频次,切实防止内部交叉感染。要求优先使用特殊讯问室,最大程度保障办案民警安全。
强化服务保障当好执法“服务员”
结合当前公安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加强对执法的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现场执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起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优化调查取证思维。疫情防控常态化给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应对身体状况异常的当事人所涉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进一步强调“轻口供、重证据”的办案思维,优先收集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外围证据。在此基础上,密切跟踪当事人医学观察、留验筛查等情况,如情形消除,及时对言词类等证据进行收集,最大限度降低对办案进度的影响。二是优化案件分流处置。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县局相关业务警种牵头对在办案件进行分流处置。对涉疫等重大、敏感类案件集中优势警力突击查办,对于短期内难以侦办的非紧急类案件,可以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错时开展侦办工作,缓解办案警力不足的现实矛盾。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法制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梳理汇编了办理涉疫类案件有关法律法规及法律适用指引。围绕疫情期间执法办案的现实需求,制作了疫情期间办案中心的规范操作视频演示片和道路卡点疫情防控规范执法执勤视频演示片各1部,为基层一线执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同时,强化网上执法巡查机制。利用案管中心开展网上巡查,严防办案场所发生未按规范佩戴口罩、单人看管、未逐人测量体温等隐患漏洞,为执法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