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红薯引发打架,双双被处罚
都说冲动是“魔鬼”,近日,白河县的曾某和支某因买卖红薯发生了口角引发打架,最终双双被行政处罚。
事发当天,曾某在购买支某的红薯时,通过掰、抠的方式挑选质量较好的红薯,却引起支某不满,双方因此开始了唇舌大战,相互推搡后,曾某挥拳将支某嘴角打伤。支某被打后不甘示弱还手殴打曾某一拳,后双方被围观群众劝开制止。在群众的劝说下,支某驾车离开,途中他咽不下这口气,报警并返回现场。双方一见面,再次爆发口水战,曾某为了泄愤,便用矿泉水瓶子戳支某身体被现场群众制止,支某一直未还手。
案件调查初期,双方避重就轻,企图减轻或逃避法律责任。办案民警攻坚克难,细致搜寻证据,经过耐心普法教,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双方终于承认了各自的违法行为。
10月26日,违法行为人支某被处罚款500元,违法行为人曾某因殴打法律法规需要给予特殊保护的残疾人支某(肢体四级残疾),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于10月28日被投送白河县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