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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派出所人民评实地考察及等级评定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09时3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按照市局党委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派出所人民评工作,全面检验全市公安机关年度派出所等级化建设成效。10月19日至29日,市公安局组建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公安局开展实地考察评议验收工作。

为确保检查验收顺利工作成效,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派出所人民评及2021年度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紫阳、平利、石泉县公安局抽调21民警,组成3个检查组开展创建评议验收工作。10月19日,市局治安支队召开全体抽调检查人员培训会,康健支队长对检查考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高小军副支队长进行了专项培训。

市局工作组对照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派出所人民评评分细则7大板块内涵、派出所等级化建设8大类48小项检查验收标准以及2021年度9项治安重点工作,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台账、逐条逐项考核,通过走访辖区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场所,深入开展人民派出所人民评活动,以现场打分、实地走访、组织召开反馈会等方式进行细致检查,将评定考核情况向县(市)分局治安大队及派出所现场反馈。同时对各县(市)区推选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派出所人民评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实地考察。

此次评议检查考评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组克服疲劳、连续作战,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共计对全市53个公安派出所(包括30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秀单位)及126名推荐优秀个人分县(市)区进行了集体考察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