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道路隔离栏?后果很严重!
2021年10月28日18时许,冯某平驾驶二轮电动车回家途中经过安康大道康泰园调头区时,发现道路中央调头区安装了隔离栏,顿时心生不满,强行损毁了隔离栏后大摇大摆从现场驶离。
接到报警后,高新交警大队连夜开展走访调查和视频摸排,于次日凌晨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冯某(系安康大道沿线某小区住户)。面对民警的突然“到访”,冯某对其故意破坏交通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高新交警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冯某故意损毁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安康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