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2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G-AK-2021-0025
2、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00000.00
4、最高限价:200000.00
5、采购需求: 安康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年, 项目概况: 安康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内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设备维修、部件更换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安康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12 00:00:00 至 2022-12-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所查询的无失信记录证明文件截图。4.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在陕西省政府采购部门进行入库备案的投标单位。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11-22 9:00:00 至 2021-11-26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确认及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02 14:00:00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30号
联系电话:0915-31811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阳
电话:15332696862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