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平利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平利公安依托“情指勤舆督” 一体化实战,接连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23名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12时4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今年以来,平利县公安局依托“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工作机制,多警联动,强力推进“断卡”行动。近日,平利县公安局主动出击、合成作战,连续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23人,采取强制措施12人,惩戒11人,有力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11月5日,平利县辖区洪某在网上刷单被骗后报警。办案民警通过对资金流、信息流等情况开展深入研判分析,一个以张某、王某为首的收贩卡团伙浮出水面,通过深挖,民警顺藤摸瓜抓获收贩卡人员3人,出租、出借银行卡人员5人,刑事拘留4人,惩戒4人。

11月24日,平利县公安局接到市反诈中指令,辖区长安镇居民余某、龙某等人名下多张银行卡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付结算,要求立即落地核查。平利县公安局迅速启动“情指勤舆督”一体化、实战化工作机制,迅速开展核查相关工作。经查,辖区居民陈某、余某、李某等5人通过出借银行卡进行转账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洗钱,涉案资金高达500余万元。在市反诈中心大力协助支持下,专案组在安康、西安等地将收贩卡人员陈某以及出借、出租银行卡的余某、李某等4人抓获归案。目前,该案刑事拘留4人,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11月26日,平利县公安局接到市反诈中指令,辖区居民段某名下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平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立即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核查。经查,辖区居民程某经他人介绍得知组织人员利用银行卡为境外转账可以赚取好处,便召集段某、龚某、王某等数人利用各自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进行转账,涉案资金高达80余万元。目前,该案采取强制措施1人,惩戒7人。

11月27日,民警在工作中获取线索,辖区居民吴某经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利用银行卡转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跑分”洗钱。当日21时许,刑侦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在一出租房内将吴某、龙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吴某、龙某供述其在2021年8月至10月期间,伙同他人利用银行卡为诈骗犯罪转账4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 

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大多藏身境外,为了隐藏身份,往往收集国内银行卡信息,用于结算违法犯罪获得的资金。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树牢反诈防骗意识,不能因为贪图利益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卖、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