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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操作!安康一男子将租赁的汽车转卖他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10时1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21年11月29日,汉滨区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卜女士专程来到汉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警官、百姓的守护神”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公安机关依法严打涉企犯罪、为企业追回被骗汽车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在2011年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从汉滨区某汽车租赁公司骗租的一辆价值10万余元的小汽车变卖给他人并从中非法获利。案发后,刘某某一直潜逃在外,分局刑侦大队立案后始终未放弃对其缉捕工作,并将刘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21年以来,分局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力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攻坚,经过深度研判、扩线经营,5月2日,办案民警在广州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归案。在案件后续侦办工作中,办案民警坚持打击与追赃并重,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追赃力度,为该汽车租赁公司追回被骗小汽车及相关经济损失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应仔细辨别租车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签订合同时尽量让租车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便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汽车租赁公司应经常跟踪维护车辆,建议在车上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及电子防盗设备,避免车辆被盗被骗,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