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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公安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时3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探索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做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促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近期,该局连续化解多起矛盾纠纷,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化解邻里矛盾纠纷。12月5日,池河镇居民周某与谭某到陆某家中玩耍,中途周某与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引发打架,陆某见状前去拉架,结果“战局”愈演愈烈,周、谭二人都受了轻微外伤。考虑到二人为邻里关系,且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调处,随后民警介入调解。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和“用情、用理、用法”劝解开导,周、谭二人互相原谅道歉,并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圆满化解该起矛盾纠纷;12月10日,迎丰镇弓箭沟村村民叶某因对同村村民余某的个人经历发表不当言论,余某听到后十分气愤并扬言要找叶某讨要说法。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迎丰派出所民警对叶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叶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主动向余某道歉,余某也表示原谅。

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12月6日,池河镇居民张某与姐夫柯某因赡养老人问题发生纠纷,为此升级引发打架行为。为控制事态升级,池河派出所民警将二人带至调解室,联合司法所干部及村干部共同调解,在融合“情、理、法”的基础上,运用本地优良家风传统等方式讲道理,摆事实,在民警的劝解下,双方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同时,民警也为双方建议了解决方案,劝告双方要珍惜亲戚关系,日后要和睦相处。

三、化解经济矛盾纠纷。12月8日,池河派出所接余某报警,称方某拦阻其车辆不让开走,请求帮助。经了解,余某是一名承包工程的老板,方某是其聘用的工人,开工前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结束后就一次性结清工资,结果工程已完工,余某却称自己没钱,需要缓几个月才能结清。当日,方某听说余某要去外地,情急之下拦车讨要工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将二人带至调解室,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余某当场支付张某工资,张某当场写下收据。至此,一起经济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