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守住今冬明春疫情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所有在市外务工、创业、上学、旅游度假、走亲访友的人员,春节期间非必要不来旬返旬,就地过节。本地人员提倡不串门、不聚集,减少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自即日起,凡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旬返旬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对境外人员在口岸隔离期满后来旬返旬的一律再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4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镇、街道)来旬返旬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4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来旬返旬人员由社区、村(单位)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来旬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对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旬返旬人员,来旬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五)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地区的来旬返旬人员,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来旬返旬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三、各镇、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网格员要做好本辖区内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户户见面,人人核实,对摸排发现的来旬返旬人员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四、来旬返旬人员超过24小时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执行“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等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给予治安处罚或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五、村(社区)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对来旬返旬人员摸排、管控不到位的,从严追究责任,并追究镇联村领导责任;情节严重恶劣的,一并追究镇分管和主要领导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内容与此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旬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