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安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建康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平安安康、法治安康建设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全警法律实战大练兵,创新开展公安特色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曹建康同志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是对以曹建康为代表的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的最高褒奖,全市公安机关将以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市委“八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