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汉阴公安涧池派出所民警联合辖区群众及时救助了一只受轻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近日,汉阴县涧池镇花果村村民刘某告诉民警,在自家屋后山上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只长得像“狐狸”样的动物,有人靠近时未见它跑动,像是受伤了。获悉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察看,长得像“狐狸”样的动物蜷缩在草丛中,可能是外出觅食时受伤,民警随即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经详细辨认,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属于三有动物,经过投食和简单护理,待果子狸体力恢复后,及时放归了大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有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联系,使野生动物得到有效的救治,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