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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石泉连续劝阻多起电信网络诈骗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10时1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一日内成功劝阻多起刷单类网络诈骗,为群众避免损失万余元。

2月7日,该所接到县局反诈预警中队平台预警指令,称辖区内群众梁某、曹某疑似正在遭遇网络刷单类电信诈骗。接到指令后,民警快速反应,立即找到当事人,经民警宣讲提醒,当事人意识到自己被卷入网上刷单骗局,立即终止操作。

同日下午,民警又接到一起刷单类电信诈骗预警指令,因当事人周某电话无法接通,情况紧急,民警立即前往周某家中进行当面劝阻,指导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趁,确保群众财产安全。

网络刷单类诈骗手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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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兼职”小广告频现兼职群、朋友圈、网页弹窗,躺在家里上上网就能赚钱的工作,试问谁不想拥有?这反正不用投钱,随便试一试,万一轻松赚钱的梦想实现了呢?然而,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就已经成功闯过了骗局的第一关!

第一单成功!轻松赚到50元。第二单成功!100元进账。第三单,骗子设计的游戏正式开始!

“系统故障,要重新做任务。”“你刚刚拍错商品了。”“你这个任务一共要刷10单,不继续就无法取回之前的本金。”……一步一坑、越投越多、欲罢不能……等你清醒过来,不好意思,Game over!

诈骗套路不算高明,就是抓住了一些人“不劳而获”的心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侥幸一试。根据微信客户端的用户举报数据得知,刷单兼职属于诈骗高类型,受害者损失金额轻则上百,重则高达数十百万。

其实,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刷单是一种欺诈,意在制造“虚假交易”,利用伪造的“高销量”“好产品”,让消费者在“从众心理”下进行购买,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此外,刷单如“多米诺骨牌”还会导致恶性循环——销售同样商品的店家,如果A商家刷,B商家不刷,B的销售很可能受影响,倘若B效仿,刷单“泡沫”会越来越大。长此以往,“虚假”会污染市场环境。

对于刷单者本人来说,如果刷单就是“助纣为虐”,就是在充当欺诈者的帮凶。随着相关部门的依法严格监管,一些电商平台和商家担心受到惩罚,刷单的“黑色产业链”有所减少,但是一些诈骗分子看到“商机”,打着刷单的“名头”进行诈骗。因刷单上当受骗不仅很难获得同情,还会面临法律惩处。简言之,真刷单“助纣为虐”,假刷单“自投罗网”,这种“堑”还是别吃为好。

对于以刷单名义来进行诈骗的幕后“黑手”,执法者要利剑出鞘,严厉打击刷单诈骗的违法犯罪,这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有关部门也要主动探索创新防范招数,有效提升群众防骗“免疫力”,捂紧百姓的“钱袋子”。商家也要勇于摒弃注水的数据、恶性的竞争、虚假的交易,想方设法提高产品的质量、优化销售服务、遵纪守法的经营。

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是“井盖”,拒绝“刷单”利人利己,牢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