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尾,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好辖区社会大局稳定,恒口派出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持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2022年1月25日晚,恒口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内有居民私自储存并售卖烟花爆竹的线索。经民警迅速摸排调查,发现居民杨某雪在未取得储存危险物质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在别处购买的大量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存放在恒口镇商贸街口一民房内以待售卖。民警随即将杨某雪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当场收缴了其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经询问,杨某雪对自己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恒口公安分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杨某雪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下一步,恒口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巡逻查处力度,把防范化解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同时,在此提示广大居民: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严重污染环境,而且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安全隐患。恒口示范区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恒口公安将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力度,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严管严控工作高压态势。请恒口示范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积极举报有关违法行为,共同保护美丽恒口的碧水蓝天,文明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