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保护伞”,石泉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获得采矿权、无证非法盗采矿产、河沙、取土洗沙、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问题;
(二)以非法手段强揽矿山、采砂工程、霸占矿石、砂石资源,垄断市场经营的违法犯罪问题;
(三)以非法手段阻碍扰乱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四)以暴力或软暴力等非法手段强买强卖矿产品的违法犯罪问题;
(五)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各种方式参与或包庇非法开采行为或为非法开采行为通风报信、充当“沙霸”“矿霸”保护伞的违法违纪问题;
(六)其他涉嫌非法采砂、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问题。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犯罪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及依据。提供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予以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泄露情况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5-6324509
举报地址:石泉县公安局四楼408号办公室
石泉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