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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公安:坚决维护执法权威 快速查处一起“袭警”案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3日09时59分   来源:白河公安   作者:   【 字体: 】   

白河公安:坚决维护执法权威 快速查处一起“袭警”案

民警调解纠纷时,当事人不仅拒不配合,还暴力阻碍执法?近日,白河警方迅速查处一起“袭警”案件,刑拘1人。

2月8日晚,仓上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矛盾纠纷警情时,当事人汤某醉酒拒不听从民警指令和劝阻,大声辱骂,甚至通过踢踹、撕咬的方式攻击处警民警,造成民警身体多处受伤。 

为坚决捍卫执法权威,支持民警正当履职,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案件发生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临近的西营派出所现场增援,并迅速安排局维权委介入调查处置,一方面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一方面及时将受伤民警送医治疗。

经连夜开展工作,充分收集了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伤情诊断证明、现场录音录像等资料,汤某对其醉酒状态下“袭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民警代表国家依法履行职务,其执法行为依法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可侵犯性,公民应当积极配合民警执法。任何以辱骂、殴打等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挑战法律权威的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应受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