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岚皋县公安局正在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征集线索,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证开采、不按许可要求开采、越界开采矿产(砂石)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二)破坏性开采矿产(砂石)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三)河道非法采砂,特别是汉江流域、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非法采砂活动易发多发河道的非法采砂违法犯罪线索。
(四)严重破坏农用地、林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线索。
(五)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等犯罪、违纪线索。
(六)其他涉嫌非法采砂、采矿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举报方式途径
通过受理电话、信件、网络举报等方式征集。
(一)电话举报:岚皋县公安局扫黑办0915-2528333(工作日)
(二)邮寄地址:岚皋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725400)
(三)邮箱地址: lgga_lgxz@yeah.net
三、关于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参照《岚皋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标准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特此通告。
岚皋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