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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2022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3日15时37分   来源:市公安局网站   作者:   【 字体: 】   

为预防和惩治我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四、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罂粟壳的,将根据《安康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六、各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承担禁种铲毒的主体责任,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铲除,确保彻底铲除干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附件:安康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安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安康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市、县、区报警电话电话:

110

安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3181122

汉滨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3203933

旬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7222618

汉阴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5218277

石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6320575

宁陕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6828090

紫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4425116

岚皋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2526965

平利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8418511

镇坪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8823611

白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782240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0915-8196110

恒口示范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915-361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