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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恒口示范区2022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11时0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了进一步加强恒口示范区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全区禁绝毒品原植物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存储、使用罂粟壳的,将根据《恒口示范区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六、区禁毒办将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各村(社区)负责人应依法承担禁种铲毒的主体责任,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铲除,确保彻底铲除干净,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

七、凡有关村(社区)未认真履行禁种铲毒职责,被上级禁毒部门暗访踏查、无人机航测、新闻媒体报道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区禁毒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分级分类重点整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恒口示范区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恒口示范区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110(报警电话)

恒口示范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0915-3629226

恒口公安分局恒口派出所:0915-3616371

恒口公安分局大同派出所:0915-3693707

恒口公安分局梅子铺派出所:0915-367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