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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公安局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热潮,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14时2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连日来,岚皋县公安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2月底,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登林主持召开党委会,组织班子成员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认识到该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的重大成果,说明了全面理解和把握该法的重要性。

3月以来,全局各所队室分别在部门负责人组织下开展了学习活动,对该法逐条进行了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使全体民辅警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坚守监督意识,能够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打击黑恶势力,力求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提高办案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岚皋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夯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