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部署开展 “猎狐2022”专项行动
近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22”专项行动。
“猎狐2022”专项行动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部署开展的“天网2022”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将按照部署要求,全力缉捕各类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通过多种方式拓展追赃渠道,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逃追赃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加大反洗钱力度。
据了解,在去年开展的“猎狐2021”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抓获一大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追赃约14亿元。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猎狐2022”专项行动,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日,公安部发布“猎狐2021”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田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杨某骗取出口退税案,于某骗取贷款案,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夏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公安部发布“猎狐2021”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公安机关开展“猎狐2021”专项行动,抓获一大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累计追赃约14亿元。近日,公安部发布“猎狐2021”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一、田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田某以外商投资的名义跨省市成立多家空壳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及地方政府奖励、补贴资金。至案发,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6.48亿元,骗取退税4000余万元以及政府补贴530万元。案发后,田某潜逃至境外。2017年12月,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2018年4月,泰国警方将田某抓获。2021年6月,我方正式向泰方提出移管请求,泰方于同年12月将其遣返回我国。
二、杨某骗取出口退税案。2017年4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不符合退税标准的商品冒充退税商品,并虚增商品价值,虚假报关出口至其控制的境外公司,共计28批次,合计逾2.5亿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逾3600万元。案发后,杨某逃往吉尔吉斯斯坦。201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杨某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吉方依据红色通报将杨某抓获后,我方向吉方提出引渡请求。2021年4月,杨某被引渡回国。
三、于某骗取贷款案。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于某以伪造的产品购销合同等虚假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1300万元,涉嫌骗取贷款犯罪。2015年3月,于某携款外逃。2016年11月,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以涉嫌骗取贷款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2021年2月,赞比亚警方依据我方通报线索将于某抓获。当月,赞警方将于某移交我方押解回国。
四、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2012年3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黎某以重复抵押机器的手段与受害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以此骗取贷款担保,造成受害人损失945万元。2012年9月,黎某逃往美国;同年12月,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2021年8月,黎某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
五、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与受害人签订废旧电缆买卖合同,在收到受害人1000余万元预付款后,未按照约定发货。2020年1月,李某潜逃至越南。立案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导办案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提请越南警方对李某开展查缉。2021年5月,越南警方将其抓获并移交我方。
六、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郑某伙同他人以开发房地产为名,先后向253名受害人非法吸收资金3027万元。2015年4月,郑某逃至境外。2015年,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指导办案单位及时准备相关证据,提请境外执法部门协助查缉。2021年8月,郑某被遣返回国。
七、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其实际控制公司与受害企业签订橡胶贸易合同,以虚假的橡胶货权文件,骗取受害公司货款4.68亿元并挥霍。案发后,王某潜逃至境外。2017年9月,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王某发布红色通报。2021年6月,外方依据我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启动遣返程序。同年8月,王某被遣返回国。
八、夏某涉嫌合同诈骗案。2020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夏某在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先后与国内14家企业签订贸易合同,约定向受害企业销售医用熔喷布100余吨。在收取上述受害企业部分货款后,夏某以普通无纺布冒充医用熔喷布发货,造成受害企业损失共计1150余万元,并于案发后逃往白俄罗斯。2020年12月,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2021年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2021年初,白俄罗斯警方将夏某抓获。同年7月,白俄罗斯警方将夏某移交我方押解回国。
九、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2017年9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收取受害人1274万元购房款后,将上述购房款占为己有。案发后,张某逃至阿联酋。2019年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同年3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提请对其发布红色通报予以全球布控;5月,阿联酋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张某抓获。2021年12月,阿警方将张某遣返回国。
十、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姜某以办厂需要资金周转、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名,向15名受害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1.37亿元。2011年10月,姜某潜逃至境外。姜某外逃后,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劝返工作。2021年6月,姜某回国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