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主持召开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迅速传达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会议精神,对我县纵深推进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柯昌义及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警种部门、交管大队、城关、城郊派出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其他各派出所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整治工作措施,全力铲除枪爆违法犯罪、风险隐患及其滋生土壤,全力推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事件的底线。二是全力开展破案攻坚行动。 要结合以往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经验,深化线索摸排,深挖线索,深化破案攻坚,彻查枪爆来源、流向,提升打击工作质效,切实打出声威、打出成效,形成强大震慑。三是全力开展清查收缴行动。要深入排查易滋生枪爆隐患的地区、部位和场所、重点部位,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清查、排查,及时发现、查缴流散在社会中的非法枪爆物品,通过持续不断打击、深挖、收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本地枪支存量和增量。四是要全力开展源头管控行动。要及时预警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寄递物流渠道风险隐患排查,严防枪爆物品通过寄递物流渠道流入流出,同时要加强民爆物品、公务用枪、涉枪单位、易制爆危化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不打响、不炸响。五是要全力开展安全检查行动。要围绕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督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坚决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发生涉爆案事件。六是要加强宣传发动。 要加大对涉枪涉爆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参与、主动上缴,凝聚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的社会共识。七是要压实工作责任。 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依法办案,加强督导问责,坚持宽严相济,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治安大队和警务督察大队要成立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督导组,对各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实时进行督导指导。
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治安大队长李东宣读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