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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示: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15时16分   来源:公安部   作者:   【 字体: 】   

近日,广西广东接连发生醉酒驾驶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伤亡惨重,酒驾醉驾肇事肇祸风险十分突出。

3月29日8时10分许,韦某权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93mg/100ml)桂MHK09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共载8人),从广西河池市巴马县所略乡尚勤村弄洞屯出发,沿弄洞屯至龙凤村通村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一下坡急弯路段时,车辆向右驶出路外,翻下垂直高度近23米的山坡,造成三轮摩托车上6人死亡、2人受伤。韦某权还存在无证驾驶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问题。

3月31日22时21分许,赖某李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70mg/100ml)粤G0S250号超员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7人),从广东湛江廉江市雅塘镇往横山镇方向行驶至百丰山路与228国道T型交叉路口时,左转弯驶入228国道逆行,与沿228国道行驶的一辆桂BX0196(桂BV288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小客车内5人死亡、2人受伤。

公安部已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并派出工作组对事故多发省份进行集中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还将每天对重点省份进行视频调度,督促抓好各项工作部署落实,确保群众节日出行平安。

清明节假期也是酒驾醉驾高发期,公安部提示,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不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