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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公安:市区联合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09时3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能力,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按照省公安厅和市扫黑办统一安排部署,4月27日上午,安康市公安局联合汉滨分局在城区白天鹅广场组织开展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正县级侦查员、扫黑办主任李友良,市公安局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刑侦支队支队长周长江,市公安局扫黑办副主任、刑侦支队政委张少华,汉滨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陈军社,市局扫黑办、汉滨分局扫黑办全体民警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在广场悬挂了横幅标语,摆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展板,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宣传彩页等资料,向群众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知识。现场群众踊跃参与,大家纷纷前来领取资料,有的驻足阅览宣传展板内容,有的细心聆听民警讲解,还有的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不懂的内容向民警现场咨询,民警耐心细致地逐一作出解答。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共有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章节。《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要保证,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对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宣传活动,做到网上网下同频共振,线上线下互补互动,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有组织犯罪能力和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强化实践运用,全力抓好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的主力军作用,坚持站位不降、人员不减、力度不弱、打击不松、核查不止、机制不废、整治不停,聚焦“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裸聊敲诈等涉信息网络黑恶犯罪等三项打击重点,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压茬攻坚,全力扩大战果,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